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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市司〔2017〕46号--关于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7-08-31      

 

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文件

 金  华  市  司  法  局

中共金华市委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普法依法治市

  

金市司〔201746

 

 

关于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和“七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全面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决定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主题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活动安排

(一)学习宣传系列讲话重要精神。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尤其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举办报告会、学习会、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深化“宪法浙江行”,实施“宪法入户”工程,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系列活动,推动“全民学宪法”活动不断深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宪法宣讲团等宣讲队伍作用,根据宣讲对象的群体类别和法律需求,采取法治讲座、视频教学、主题班会、进村入企宣讲、农村文化礼堂专题活动等形式,深化“宪法宣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区)。在国家宪法日期间,各地要集中在机关、国有企业、大专院校组织开展宪法学习专题讲座,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宪法在心中”主题班会活动,在规上企业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宣讲辅导活动,在村(社区)组织开展“宪法入户”宣传活动。

(三)组织开展民法总则宣传活动。一是组建民法总则宣讲团,邀请具有丰富知识、经验的专家学者,开展学习讲座,对民法总则进行解读;二是通过《三分钟学法》《乡村法律》《生活与法》、金华36365.net等平台,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对民法总则进行宣传;三是在“金华普法”微信公众号上举办一期关于民法总则的微信学法考试。

(四)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围绕我市“最多跑一次”“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二十条》,积极参与“助力三条廊道 推进惠企便民”法律服务活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大力加强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五)针对重点对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司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制度,实现学法用法全覆盖。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加强机关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推进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法等载体,发挥各类廉政、法纪等教育基地作用,提高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实效。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统筹做好法治课程地方教材的编写工作,规范学校法治教育课程课时设置,优化课堂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发挥农村文化礼堂的法治宣传作用,加强新当选村(社区)干部、村(居)民代表法治培训。

(六)大力推进媒体公益普法。贯彻落实《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在新闻网站、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加强普法公益广告创作,加大公益广告刊播力度。深入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巩固完善新媒体普法矩阵,运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公共视听载体等开展“全屏法治宣传”。积极参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微信塔群“之江法云”建设,畅通信息传递渠道,提供政策和法治咨询快递服务。

(七)认真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落实《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各级以案释法发布平台和典型案例库,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等开展法律解读。结合“法律六进”工作,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大讲堂、法治报告会等,开展以案释法宣讲。做好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编辑工作,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发布会、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贯穿“七五”普法全过程,是法治宣传教育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地党委宣传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具体实际,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工作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把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作为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作为法治金华(政府)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经验交流,通报进展情况,推进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不断深入。

(三)做好舆论宣传。要认真总结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党委宣传部门要督促新闻媒体积极履行公益普法责任,新闻媒体要组织记者深入基层,采访报道各部门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市普法办。

人:杜宇昊

联系电话:0579-82339007

 

 

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中共金华市委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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